李琳琦|木铎金声:明清的徽州书院
发布: 2024-08-07 21:15:1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李琳琦  
《光明日报》( 2024年08月07日 11版)


  书院是中国传统社会特有的教育组织形式和学术传播阵地,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形成于唐、五代,前后存在了一千多年。书院的数量成为衡量宋代以后区域教育发展程度和学术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书院的发达,对明清徽州的学术发展、教育繁荣和人才培养起到了重要作用。

书院分类分层

  民国《重修婺源县志》言:“闻诸故老,婺在昔四郊书院常相望,乡先正集徒讲学声相闻。”其实,不只婺源一县如此,徽属其他各县亦然,故康熙《徽州府志》云:“新安讲学书院较他郡为多。”明末阉党禁毁书院,其党张讷也曾疏言:“天下书院最盛者,无过东林、江右、关中、徽州。”据不完全统计,徽州在宋元时期共存在书院42所,明清时期则有93所。从目前的资料来看,徽州最早的书院是北宋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绩溪人胡忠在龙井建立的桂枝书院,比欧阳修主政颍州时创建于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的颍州西湖书院还早40多年。明清时期,徽州知名的书院有府属紫阳书院、古紫阳书院,歙县的斗山书院、问政书院,休宁县的还古书院、海阳书院,婺源县的紫阳书院、福山书院,祁门县的东山书院、神交精舍,黟县的碧阳书院、中天书院,绩溪县的颍滨书院等。书院的发达,成为明清徽州社会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从“主创者”来看,明清徽州众多的书院可划分为民办和官办两种类型,而以民办书院为主体。官办和民办的划分,是仅就“主创者”而言的,如果从经费来源和经营管理来看,徽州除府属紫阳书院外,大体均可划归民办序列。因为这些书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民间捐输,特别是徽商的资助;在经营管理上,所实行的是民间自主经营管理的模式。这也是明清徽州书院的重要特色之一。

  如府属古紫阳书院系由歙户部尚书曹文埴同歙绅鲍志道、程光国等倡议,于乾隆五十五年(公元1790年)复建:其建造经费,徽州两淮盐商动支了“营运项下款银”,同时诸商个人还“捐银八千两,鲍志道又独力捐银三千两以助成工”;建成后的章程规定“山长以邑人公议延请,官吏俱不为经理,院中司匣一人、司事二人皆公举”。又如黟县碧阳书院,系由知县谢廷杰于明嘉靖四十二年(公元1563年)创建,但碧阳书院章程规定:“山长以邑人公议延请,经费由典商领本生息,官吏俱不为经理。院中司事二人,由公举;司匣,每都一人,各举。”再如被称为休宁“一邑之学”的海阳书院,系由知县王佐于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创建,但海阳书院也是“请县申详,其山长听邑人公议延聘,膏火支放不经官吏”。

  明清时期,徽州书院大体可划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级,“凡肄业者由学政于六县生童中挑送”,为一府“俊秀者”所提供的讲学会文之所,与府学比肩,为徽州的最高学府。府属紫阳书院和古紫阳书院属于此类。第二层级,是“聚一邑之秀良者于其中”,为一县“俊秀者”所提供的讲学会文之所,与县学比肩,为各县的最高学府。上述列举的各县知名书院大多属于此类。第三层级,是聘名师“以教乡之俊秀者”,为一乡或一族之“俊秀者”讲学会文之所。一部分乡里书院和宗族书院属于这种类型。第四层级,是塾学、义学性质的书院,为乡族子弟提供启蒙和初级教育。如黟县黄村黄氏家族建“集成书院”,“创会立规,课子侄辈读书其中”;休宁的率溪书院是率口程氏家塾;婺源的玉林书院是项氏为“乡子弟肄业”所建。

助推学术演变

  书院与学术传播结下了不解之缘,二者相互推动、互为因果。这一点在徽州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

  徽州书院促进了宋元时期“新安理学”的形成。徽州是程朱理学的故乡,其书院的兴起与发展和徽州士儒研究与传播理学的关系最为密切。自朱子于南宋淳熙三年(公元1176年)回徽州省墓、讲学,特别是南宋理宗后朱子学正统地位的确立,徽州地区出现了一大批“笃志朱子之学”的名儒硕士,并形成了颇具影响力的“新安理学”派别。

  作为朱子嫡传的新安理学家,他们以发挥朱学义理、光大朱子之学、传播朱子思想为己任。为此,纷纷创办书院,或主持书院讲学,将书院作为光大和传播程朱理学的重要阵地。如休宁程大昌建西山书院,“以淑学者”;休宁吴儆建竹洲书院,“与其徒穷搜经史,四方负笈至者岁数百人”;婺源的胡一桂建湖山书院,远近师之者甚众;婺源的胡炳文建明经书院,四方闻风来学者云集;休宁的程逢午“与族父若庸讲明正学”,“荐授紫阳书院山长”。

  徽州书院推动了明中后期徽州的学术思想由理学到心学的转变。明代中叶,陈献章远承陆学余绪,提出“君子一心,万理完具”“为学须从静坐中养出端倪”的思想,反对朱子的“格物穷理”之学。这标志着朱子学统一局面的结束,也是明代心学思潮的开始。献章而后,明代心学分为王守仁的“阳明学派”和湛若水的“甘泉学派”。阳明学派“宗旨致良知”,甘泉学派“宗旨随处体认天理”。两派相互融通、互为唱和,就门庭兴旺和影响广大而言,甘泉学派远不及阳明学派。

  心学兴起后,特别是王守仁的“致良知”学说的出现,迅速传至全国,“学其学者遍天下”,心学遂取代程朱理学而成为明中后期占全国主导地位的学术思潮。而徽州这个程朱理学的故乡,在明中后期“天下尊王子也甚于尊孔子”的社会思潮冲击下,也成了王学流布的地域。湛若水亲往徽州,先后在斗山、天泉、中天等书院讲学;王守仁高第邹守益、王艮、钱德洪、王畿、刘邦采、罗汝芳等亦先后前来徽州,依托徽州书院主讲盟会。每次会讲,少则“听讲数百人”,多则“听讲几千人”。在王、湛心学的强大攻势下,恪守程朱、无所创新的新安理学家毫无还手之力,而新安后学则耳目一新,于是纷纷转向“致良知”一途,“崇尚《传习录》,群目朱子为支离”。王、湛心学遂逐渐取代朱子学而成为徽州学术思想的主流。

  徽州书院促成了清初徽州程朱理学的中兴。清朝建立后,大力倡导程朱理学。借朝廷倡导之东风,一批在明后期沉寂的新安理学家们,又以“负担道脉”为己任,决心重振徽州的朱子之学。为此,他们采取了两方面措施:一是纷纷前往徽州各地书院主讲,“非朱子之言不发于口”,一意宣传程朱理学,夺回被心学控制的书院讲坛;二是制定书院讲会会规、会约,规定“会友必择”,非程朱信徒不得入会,要求讲会内容“总括以尊朱宗孔之大旨”,从制度上保证程朱理学在书院讲会中的独尊地位。通过新安理学家们的同心倡率,清初徽州书院“春秋集讲,文物衣冠,彬彬一堂,尽去旧习,化为尊孔宗朱坛席”。

  徽州书院又为清中叶徽派朴学的兴起提供了“舞台”。清乾隆后,徽派朴学兴起。江永的从训诂以求义理的新的治经方法一经出现,就引起了徽州学者们的极大兴趣。乾隆年间,江永讲学紫阳书院,戴震与同郡郑牧、汪肇漋、方矩、程瑶田、金榜等人即从江永受学,继之他们聚集在歙县大商人汪梧凤的“不疏园”中探讨问难,这些人后来都成为徽派朴学的干城之将,其中以戴震得江永之学最全、成就最大。在徽派朴学“魁硕迭起”的同时,具有号召力的新安理学家则相继辞世。清代,新安理学的中兴至此结束,徽州书院讲坛遂逐渐被徽派朴学家所占据,如凌廷堪曾主讲紫阳书院、汪龙应聘主讲古紫阳书院等。这些朴学家们以经史训诂教授生徒,从而使徽州学风为之一变,“其所学者,训诂词章之末”也。

助力教育发展

  从宋代起,徽州“俗益向文雅”,特别是宋室南渡后,“新安比之邹鲁,博雅之儒,彬彬如也”,从此徽州“文风昌盛”“名臣辈出”,开始跻身于中国文化教育发达的区域行列。到明清时期,徽州各种教育机构星罗棋布,致有“山间茅屋书声响”“后渐户诵家弦矣”,形成了教育高度繁荣的局面,被誉为“文献之邦”“东南邹鲁”。诚如曾国藩所言,徽州的“典章文物,固宜非他郡所敢望”。

  书院既是明清时期徽州教育繁荣的表现之一,又在徽州教育繁荣的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助力作用。徽州书院层级的形成,构建起在传统的社学、塾学、官学之外,与其平行而又互补的另一条教育系统。徽州书院这条教育系统,具有三方面的功能:

  一是为徽州的蒙学教育,或者说“小学”教育的普及添砖加瓦。明清徽州众多的书院,有很大一部分是为普及乡族子弟教育服务的。除上文所列举的之外,还有如明代婺源的桂岩书院,是由桂岩的戴氏所建,“割田购书,以训乡族子”;明代休宁商山吴继良“构义屋数百楹,买义田百亩”建义学以供乡族子弟读书其中,名之曰明善书院;祁门的李源书院,明弘治年间李汛建,“以助族之子弟能读书者”;清代婺源周溪项儒珍“为乡子弟肄业”建玉林书院等。

  二是为优秀的童生和府县官学不能容纳的生员提供肄业场所,即承担所谓的“中学”和“大学”教育职能。童生是指完成启蒙教育尚未考中府县官学成为生员的学子,童生参加生员的选拔考试称童试;生员则是指通过了童试选拔而进入府县官学读书的学子。清代徽州府六县每次应童试的总童生有八千人左右,而徽州府学和六县县学的录取有定额,平均录取率只有2.3%左右。

  大量落选的童生,特别是想再次参加童试的优秀童生就学无门。此外,府学、县学规模有限,能容纳生员在校就读的人数有限,所以新一届生员进校而往届生员就得离校,这些离校的往届生员也就没有了固定的肄业场所。所以,徽州人建书院,其目的之一就是解决这一问题。同治《祁门县志》载:祁门“儒学弟子员凡二百,而学舍仅百之十”,于是知府留志淑和知县洪晰“作学舍五十间、文会所三间、仰止亭一间、庖四间,以居诸生讲肄其中,榜曰‘东山书院’”。又如徽州府属紫阳书院,“向取内外课生(员)、童(生)六十人给予膏火”,到清嘉庆年间,由于歙商程光国和其子的资助,“紫阳书院内外课膏火生、童始取一百二十人”。再如府属古紫阳书院,“肄业正额生监八十人,童生四十人”;黟县碧阳书院,“正额生监四十人、童生二十人”。由此,徽州学子“学之地,自府县学外”,就是“多聚于书院”了。

  三是讲会与课艺并行,将学术与功利统一到书院的教育教学之中。书院建立的目的本是为传播思想、发明学术,所以聚众讲学、自由研讨是书院教育的优良传统。清初,虽然书院的讲会之风一度颇为盛行,但遭到封建统治者的压制,在清政府的引导下,康熙中期以后渐行废止。于是清代的绝大多数书院,“师儒所教率不出时文帖括”,“书院专究制艺,不务实学,乃一无足称矣”。课艺、应举成为清代书院最主要的教学活动,书院特有的讲学与研究风气几至无存。

  在铨选入仕,学者“舍科第无他途”的情况下,徽州书院自然不能超脱举业的影响,所以徽州书院同样围绕科举考试制定了严格的课艺制度,如府属紫阳书院、古紫阳书院和祁门东山书院都开设有“大课”“小课”,并对开课时间、考试内容、成绩评定和奖惩等作出具体规定。然而,与全国大多数举业书院不同的是,徽州书院并未完全变成“猎取科名”的场所,亦即并未完全变成科举的附庸,而是在课举子业的同时,仍然坚守传统的讲会制度,将讲会与课艺统一于书院的教育教学活动之中。据休宁《还古书院志》记载,直到乾隆年间,徽州书院每年仍在实行春秋会讲制度,如“(乾隆)四年己未仲秋,会讲三日,会友五十五人”;“五年庚申仲秋,会讲三日,会友五十八人”;“六年辛酉仲春,会讲三日,会友三十九人”;“六年辛酉仲秋,会讲三日,会友四十三人”。徽州书院这种讲会与课艺并行、学术与功利并举的办法,既提高了徽州学子的学术水平,又满足了他们应举入仕的现实需要,从而为明清时期的徽州培养出大量人才。

  综上可知,对徽州书院的研究,为我们深入了解宋以后中国学术思想演变提供了视角;为我们系统认识明清区域教育史,特别是区域间各层级教育组织形式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标本;也为中国当代教育的转型升级,特别是众多高校“书院制”教育的实施和完善提供了历史镜鉴。

  (作者:李琳琦,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明清徽州书院文献整理与研究”负责人、安徽师范大学教授)